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报告书》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栋。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汕头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