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福山油田东部集输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福山油田东部集输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福山油田东部集输管线工程位于澄迈县大丰镇,建设东部集输干线、井场支线等路由条,共长.公里,其中新建油气、原油、天然气和注水管线共条,长度.公里。工程新建花井场至花-井场“接入点”东部集输干线,同沟敷设原油、天然气和注水管道各条,长.-.公里;新建花-井场至花井场支线,同沟敷设油气和注水管道各条,长.公里;新建花-井场至花井场支线,同沟敷设油气管道条和注水管道条,长.公里;新建花-井场至花-井场支线,同沟敷设油气管道条和注水管道条,长.公里。工程在穿越的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两端设置截断阀井。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符合《海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海南省、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要求。根据《报告书》的综合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影响减缓措施、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接受。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应按照《报告书》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将工程建设运营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一)生态影响。工程永久占地.公顷,临时占地约.公顷,涉及林地、耕地等,施工将破坏部分地表植被,干扰或改变局部区域动物生境,对周边陆生脊椎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产生一定影响,扰乱和破坏土壤耕作层,降低原有植物生长和农业生产能力。(二)环境风险。沿线分布有澄迈花场湾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海域生态保护红线、近岸海域及自然岸线、个村庄、个居民小区、口地下水井等环境敏感点,埋地管道破裂或连接部位泄漏造成的天然气、原油等物质泄漏,及可能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将可能导致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三)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以及运营期清管废渣等,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可能扰动地下水。三、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期间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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