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评审后的修改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号),本项目应当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为:《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工程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和附件。 附件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 提取码: 附件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_ 提取码: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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