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珙县芙蓉沟防洪治理工程等个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人社气象环保大楼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珙县芙蓉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珙环审批[]号..关于珙县群兴花木专业合作社岩桂幼苗培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宜珙环审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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