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承担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区及部分区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本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区及部分区域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区及部分区域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西南部,总规划面积约.平方公里,由黄河支流大河子沟分隔为南北两个片区。北片区西侧、北侧以宁东基地铁路专用线为界,南至兴州路,东至磁窑堡路,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南片区西侧以朔州路为界,南侧以磁甜路为界,北部至大河子沟,东部至划定的规划边界,规划面积.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规划时限为-年,其中近期-年,远期-年。 (四)规划产业定位 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和绿色环保等产业及下游深加工产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 (一)评价工作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见下图: 本次评价技术路线图 (二)评价主要内容与评价重点 ()规划概述和规划协调性分析;  ()区域现状调查与评价; ()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 ()公众参与。 三、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编制机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号企业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思彬 联系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育慧南路号栋室 邮政编号: 联系人:段然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认为本轮规划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二)您是否赞成本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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