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维护城市运行秩序与安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域为实施《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适用区域范围。 《关于确定南通市市区实施市容环卫管理区域范围的公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承担,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公示期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或者与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联系,联系电话:。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社会工作事务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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