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拟对东源县富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木纤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生态环境局东源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源县富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木纤维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东源县富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马田小组
环评机构
河源市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源县富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灯塔村马田小组租用东源县富源实业有限公司厂区空地建设东源县富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吨木纤维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程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栋厂房,栋碎料车间、栋生活、办公用房,个锅炉房,个配电房等。项目拟设条木纤维生产线,建成后,实现年产木纤维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在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锅炉废水回用于物料润湿用水不外排;疏解废水经压滤及平流气浮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热磨机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持原料及成品的湿润,加强厂房内外的喷淋降尘措施,减少原料堆放和输送、成品打包、堆放及装卸等过程粉尘产生;燃成型生物质锅炉废气经“脱硝+陶瓷多管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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