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月日我局受理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长宁县斑竹路号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室)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文件脱密全本受理日期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项目长宁县梅硐镇长宁县城乡水务有限公司四川清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附件..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变更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附件:长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交通设施库区复建道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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