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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配送站)一期工程项目共建设座液化气配送站,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黄圩镇、小尖镇、双港镇、老舍中心社区、运河镇、陈家港镇。黄圩液化气配送站位于黄圩镇黄响河与中心路东南角地块,占地面积�(约亩),建设辅助用房.�,瓶库.�;小尖液化气配送站位于小尖镇境内,唐豫河西侧地块,占地面积�(约.亩),建设辅助用房.�,瓶库.�;双港液化气配送站位于双港居境内,响陈路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亩),建设辅助用房.�,瓶库.�;老舍液化气配送站位于老舍中心社区立新河东侧、污水处理厂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亩),建设辅助用房.�,瓶库.�;运河液化气配送站位于运河镇境内,县道西侧地块,占地面积.�(约.亩),建设辅助用房.�,瓶库.�;陈家港液化气配送站位于响水县省道与疏港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占地面积.�(约.亩),建设辅助用房.�,瓶库.�。工程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银行借款万元,资本金万元。
根据盐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制度规定,本决策事项责任主体为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响水县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配送站)一期工程项目决策事项由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盐城龙辛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姜海洲(稳评责任主体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或者徐程(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
响水城市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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