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盱眙杰淼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盱眙杰淼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盱眙杰淼塑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吨改性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盱眙县官滩镇工业集中区甘泉大道许嘴村厂房南侧
环评单位:江苏瑞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冷却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中“冷却用水(直流冷却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化粪池+/池”)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限值后,用于周围农田灌溉。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塑化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生物填料除臭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特别排放限值。
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轻恶臭气体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执行《大气综合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满足《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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