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公布决策事项由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江苏天保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通办〔〕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公布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该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各设区的市、县(市、区)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不得连续重新公布”。我市目前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依据为《市政府关于公布启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的通知》(启政发〔〕号),目前该项标准已过三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期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结合近三年受世界变局加快演变、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减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多重因素,现行标准暂不调整,拟对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标准进行重新公布: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元/亩。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参照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倍执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具体如下: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为元/人。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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