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 《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年)》 、规划期限 本规划基准年为年。规划期限为-年,分二期实施,其中:近期:-年;远期:-年。 、规划范围 东至祁山镇高明村华丰组,南至皖赣铁路,西至祁山镇高明村村庄道路,北至道路;区块二面积.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金字牌镇园艺河,南至昌景黄铁路,西至祁山镇高明村陈家坞,北至黄浮高速。 、规划面积:本次规划用地规模为.公顷;区块一面积.公顷,区块二面积.公顷。 、主导产业:电子电器、绿色食品、林产品加工。 、评价主要结论 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基本合理,区域空气环境、水环境容量能满足园区发展污染物排放量需要,生态承载力能满足区域发展要求。采纳并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实施后,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安徽省、黄山市的有关规划。规划的实施会给局部区域环境带来一定压力,只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意控制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严格把守好项目准入关,通过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及监管,同时采纳本环评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严格落实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与措施,可使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降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在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调整的前提下,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方案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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