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海域整体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拟在海南省儋州市木棠镇北侧海域规划建设儋州市木棠-光村片区渔业用海海域整体,中心地理坐标:°′″,°′″。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规划申请用海总面积为.公顷;总规划养殖区共设置投放艘半潜式智能化养殖网箱平台、个及以上圆形网箱、个及以下圆形网箱、个贝类底播养殖区。贝类底播养殖区面积共.公顷。按养殖类型用海区域具体可分为个区,分别为区、区、区和区。 图 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谭工 电话: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海南近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号海口国科中心栋 联系人:熊工 电话: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见链接:://..//_ ,提取码: 。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可能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不会用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个工作日以内。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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