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四川嘉泰海富硅基纳米新材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年月日完成编制,拟报送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为此我单位对《四川嘉泰海富硅基纳米新材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和《四川嘉泰海富硅基纳米新材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文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全文公示下载链接:://../_)编制单位联系人:张工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老师附件:.四川嘉泰海富硅基纳米新材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四川嘉泰海富硅基纳米新材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四川嘉泰海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月日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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