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规划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简称《规划》。
(二)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
市域层面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明确战略定位和城市性质、全域结构性管控和跨区域统筹协调措施、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控制线划定、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城镇体系、要素支撑体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等内容,对四个县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出规划引导要求。
市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分区、要素支撑体系、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等内容,对六个市辖区的分区规划(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约束及指导规定。
中心城区包括现状城区和太湖新城、太湖科学城、高铁新城等规划重点发展区域,总面积约.平方公里,重点明确空间结构、功能布局、重要设施分布、开发强度分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地下空间利用等内容。
(三)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年至年,规划目标年为年,近期目标年为年,远景展望至年。
(四)总体格局:推动市内全域一体化发展,形成“一主四副双轴、一湖两带两区”的多中心、组团型、网络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二、评价结论
(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年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治理效果显著提升,空气质量不断提升。苏州市酸雨发生率总体呈下降趋势。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总磷不参评)水质比例为%,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水质良好且稳定。水质类别优于Ⅲ类水比例增高,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苏州市昼间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 .-. 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分贝之间,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二级(较好)水平。苏州市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不断增加,地下水水情形势较好。苏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均处于良好状态。各区域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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