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峨眉山市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峨眉山市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号乐山市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翔印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性质:迁建()建设单位:峨眉山市翔印塑料包装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工业用地上,新建厂房及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塑料半成品及先进设施设备,新建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盐包装袋生产线,年加工食品包装袋吨,主要用于食盐包装,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号)中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产品。配套安全、环保、节能、职业健康等相关设施设备,同时强化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等方面管理。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应严格做好原料的控制,禁止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建设封闭的生产车间,吹膜、印刷工序有机废气产生点单独进行封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抽风+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标准后经米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按照《峨眉山市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全部硬化,修建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海天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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