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及湿地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与惠萍镇交界处
建设单位: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机构: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吴凯()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市汇龙镇与惠萍镇交界处,属于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的人工生态湿地净化工程,总投资额.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工程用地面积约公顷(湿地核心净化处理面积约平方米),近期设计进水规模立方米/天,远期进水规模立方米/天,主体工程包括尾水排放管、生态塘、表流湿地、潜流湿地、沉水植物塘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生态环保工程。启东市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文件已完成审批(启行审环[]号),并已实施建设,本项目已批准立项(项目代码:----)。
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逐项落实《环评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工程选址、选线须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启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启政办规[]号)等规划要求,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或一般农田,并符合沿江岸线、水域和土地规划。
.项目设计、建设应优先采用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和工艺,减少碳排放;优化湿地区块生态系统结构,强化区块汇碳与生态降碳能力,通过碳增汇和碳减排,充分发挥生态安全缓冲区碳中和功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湿地防渗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人工湿地底部和侧壁范围应进行渗透性测定,并根据渗透系数,科学评估实施防渗措施及工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确保项目所在地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参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号)、《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及《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号)等相关要求,规范化建设人工生态湿地进水口和出水口,湿地区域各种警示标志、警示牌、告示应完整清晰,防止安全事故。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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