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涪陵区清溪中小企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涪陵区清溪中小企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提取码: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涪陵区清溪镇安民路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涪陵区清溪中小企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提取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何主任  电话:      :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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