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如皋市沿江经济园区(即如皋港区)由南通市政府于年同意设立。年,南通市政府将如皋港园区化工专业园区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年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年,长江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并同步开展《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于年月获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园区范围由. 整合优化至.。年月,《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四至范围的请示》获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复(通政复〔〕号),明确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面积为.,同月《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复核通过名单(第一批)的通知》(苏政发〔〕号)明确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为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
为满足新阶段发展需求,园区针对最新四至范围开展规划研究,组织编制了《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东至申江路及德源高科厂界,西至如皋、靖江边界,南至沿江码头岸线及江堤及泰仓农化南厂界,北至沿江公路及兴港路(除江苏富港热电有限公司),规划面积.。
产业定位:着力构建功能性化工新材料和生物基化学品下游延伸的两大产业集群,并以港口物流、节能环保、科创孵化、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配套产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纪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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