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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响水县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响水县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发布了土地拟征收公告(响拟征字〔〕第号),决定启动响水县响水镇五河境内集体土地共计.亩土地拟征收工作。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东至黄响河、南至五河多户集中建设点向北约米处、西至五河村集体土地、北至五河村集体土地,详情见附图。本次拟征收土地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双园路二期地块拟征收土地事项由盐城展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号)、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号)、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盐办发〔〕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并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事项的建议和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可与以下单位及人员联系:
稳评责任单位:响水县人民政府
稳评实施单位:盐城展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培荣 联系电话:。
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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