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展乐山市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年月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号)相关内容,本次评价需要开展公众参与调查。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园区规划概述:乐山市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总规划面积为.(建设用地面积.),四至范围为北至爱国村、南至成昆铁路复线,西至金牛河,东接丰收村。园区产业规划以高端陶瓷产业为主导,集新材料产业为一体的新型工业园。 规划环评工作情况:年月,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了同意设立乐山市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的批复。年月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乐山市夹江高端陶瓷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 二、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次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实施开发强度对比分析、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公众意见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看法和态度、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规划实施期间环境影响的认识和意见及后续规划实施的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四、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部长 地址:夹江县迎恩路 电话:- -:@. 五、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地址: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号 联系电话:- -:@.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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