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灵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般固废掺烧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来源: 责任编辑:审批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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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示日期
灵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般固废掺烧技改项目
石家庄绿燃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灵寿
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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