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线圈、音响器材制造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虹路
建设单位:上海联杰线圈制品启东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张大庆()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虹路,企业租赁润轩玻璃启东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音圈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音圈万只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中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排放。
.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本项目废气采用车间整体密闭式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烟尘处理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由#排气筒排出,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要求。本项目所用胶黏剂须符合《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中的标准要求。
.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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