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新沂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唐店片区.平方公里,西至江苏路、东至新墨河、南至纬四路、北至纬十路南;苏化片区.平方公里,西至西藏路、东至新戴运河、南至大桥西路、北至宁夏路。 规划期限:-年。 产业定位:农用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化工、医药化工、生物化工。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初步结论 集聚区总体按规划和规划环评实施,规划实施未造成重大环境不良影响,规划后续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接受,规划后续实施在强化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及本跟踪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后,可实现集聚区开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现区域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②征询对象:园区及周边公众、企事业单位等。 ③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提取码:,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④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提取码:)。 征求意见内容:园区在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主要环境问题;园区再发展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更为完善的、减缓开发区因开发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建议。 四、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新沂市大桥西路号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口路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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