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第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规划 (新场组团和新华组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现向公众公开有关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规划 (新场组团和新华组团) 环评影响评价的信息,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及概要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 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规划(新华组团和新场组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规划概要 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新华组团和新场组团)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规划范围总面积约.平方公里,含新华、新场两个组团。其中:新华组团位于夹江县中心城区内,即原经开区核准范围面积约. 平方公里,主要沿省道、迎春南路、瓷都大道、体育路沿线分布;新场组团规划范围面积约. 平方公里,含经开区核准的新场片区范围面积约. 平方公里及开发区代管区面积约.平方公里,其东至新场镇东风村境内、成乐高速夹江出口连接线与国道 交叉处,西至新场镇红旗社区与黄土镇茶坊村交界,北至新场镇红旗社区与新场镇万福村交界,南至新场镇东风村、经开区四号线与国道 交叉处。 园区重点发展陶瓷、新材料等两大主导产业,同时承接夹江县制浆造纸等相关退岸入园项目,在实现环保搬迁的同时培育发展制浆造纸和纸制品产业。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杨部长 地址:夹江县迎恩路 电话:- -: @.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 联系电话:- -:@.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范围内和周边受影响群众,以及关心本规划发展的个人、团体及有关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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