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要求,对扬州沃盛车业制造有限公司年产台工程自卸驾驶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台工程自卸驾驶室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工业园区号路 建设内容:扬州沃盛车业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在已建厂区建设年产台工程自卸驾驶室技术改造项目。采用激光下料、冲压、打磨、焊接、喷漆、发泡、烘干、装配等先进工艺技术,购置喷漆房、烘干房、打磨房、发泡房、发泡机、天然气加热装置、调漆房、晾干房、刮腻子房、激光切割机、折弯机、锯床等国产设备约台套,对驾驶室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形成年产台驾驶室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周期个月。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沃盛车业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普桦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转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论证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项目所在区域当前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最担心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环境问题、总体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话、座谈会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即日起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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