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扬州国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置万吨废铅酸蓄电池(含铅废料)及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建设单位扬州国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公众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提取码: ()纸质报告书查阅及获取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以公众意见表的方式,根据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公示起,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扬州国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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