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古镇镇冈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古镇镇冈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四)范围内涉及的征收土地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号)及《关于建立广东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古镇镇冈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  古镇镇冈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四)。  .实施单位: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古镇镇冈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图纸编号地块位于古镇镇冈南村二坦工业区,北至工业大道西,南至美利路南,东至工业大道,西至工业中心道西,用地面积为.公顷(折合约.亩);古镇镇冈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四),图纸编号地块位于古镇镇冈南村工业中心道西六路,北至工业中心道西,南至美利路南,东至工业大道西,西至西岸南路,用地面积为.公顷(折合约.亩)。以上两宗项目在完善用地手续后,由中山市古镇镇冈南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申请自愿将项目范围内用途为工业用地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号)有关规定执行。  .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号)有关规定执行。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号)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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