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潮环饶审〔〕号)关于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盖章版)
潮环饶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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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亨盛维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广东潮州饶平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联系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丁未路交通执法大楼楼(原老交委),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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