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议研究,我厅拟对《青藏直流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为确保审批质量,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特此公示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评估结论 青藏直流二期扩建工程 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那曲市和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管辖范围内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直流换流站扩建工程——格尔木±换流站扩建工程、拉萨± 换流站扩建工程;交流配套工程——多林变电站扩建工程、德吉开关站扩建工程、墨竹工卡变电站扩建工程、拉萨变电站扩建工程、夺底变电站扩建工程、拉萨换~夺底Ⅲ回线路工程、拉萨换~拉萨Ⅲ回线路工程、拉萨换流站间隔调整线路迁改工程。 项目涉及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在开工建设前应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工程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有效落实《报告书》及技术评估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后,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的控制和缓解。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情况。 联系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号;邮编:。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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