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扬中市正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产万吨超细微粉项目
建设地点
扬中市油坊镇新材料工业园(环太桥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镇江明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扬中市正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油坊镇新材料工业园,年,扬中市正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新增用地约.亩,建设年产超细微粉万吨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雨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托运至扬中市祥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扬中市油坊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远期待市政管网铺设到位后接管排入扬中市油坊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红旗河。其中、、、-、、接管污水浓度执行需满足扬中市油坊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燃烧废气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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