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盱眙聚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平方米塑木地板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盱眙聚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平方米塑木地板项目做出批准意见的公示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盱眙聚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平方米塑木地板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金源路号 环评单位:江苏翠峰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建设、完善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盱眙县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脉冲喷吹袋式除尘器处理,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经负压收集的危废暂存库废气混合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气合并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特别排放限值。 料仓废气经仓顶配套脉冲喷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自带简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单位边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浓度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主要噪声设备须选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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