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吨高强韧性抗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吨高强韧性抗磨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翠湖四路西段号旁
建设单位
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长山大道与西湖二路交叉口。本次项目拟扩建新厂区位于翠湖四路西段号旁,占地面积约.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强韧新型材料生产联合厂房、模具维修车间、预留车间等主体工程,综合楼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原料区、成品区、辅料区、危化品库等储运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具体在高强韧新型材料生产联合厂房内安装熔炼炉、造型机、落砂机、抛丸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吨高强韧性抗磨新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依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有效实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现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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