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龙市第二林场区铁矿拟审批公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西城镇 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和龙市西城镇,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该项目设置个矿组接续开采,均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标高+~+,,最大开采规模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采矿工业场地、井巷工程,配套建设座矿石临时堆场、座废石临时堆场、座表土临时堆场、座高位水池、座水仓、座集水池、座淋溶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开采服务年限.年,建成后年产铁矿石最大量为万吨。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严格遵循“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和闭矿后等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在征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堆放建材、设置施工场地等。剥离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周边设置编织袋拦挡并绿化。对拟砍伐的重点保护植物采取避让、迁地移栽和迁地育苗等措施,对砍伐树木进行等量生态补偿。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实施水土保持工作,减轻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服务期满后,采用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闭矿设计,制定回填、覆土和造林方案,有计划地进行生态修复。(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高围挡,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场地降尘,不外排。运营期矿井涌水、矿(废)石临时堆场及表土临时堆场淋溶水分经各自淋溶水沉淀池和高位水池沉淀处理,部分回用于施工生产、绿化和场地降尘,剩余部分由罐车运送至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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