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就《富阳-缙云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富阳-缙云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区域规划。 规划范围及面积:富阳-缙云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区域规划东至青江渠,南至汤马线,北至富春江,西至新国道,总面积约为亩。 总体定位:总体功能定位杭州智造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环境空气:经预测,规划期内大气常规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均在允许范围之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应的一级和二级标准要求。规划区内新建项目,在配备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只要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地表水: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最终进入场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地下水:规划区水文地质条件总体能满足规划建设的需要,入区企业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符合规范的各项防渗措施后,正常状况下企业运行中的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土壤:本规划区域内,废气主要以常规污染物为主,不涉及重金属的排放。且工业排放量逐渐减少,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甚微。本次评价严格产业准入要求,对入驻企业严格要求其污染物治理措施。只要各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杜绝超标现象,加强污染物防范,则本项目废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规划区内一般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域将形成产业集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要求各入驻企业合理布局,减小生产装置噪声叠加影响,在设备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切实落实各项噪声减缓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针对部分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相邻,要求预留合适的距离,种植绿化隔声带,同时应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主要按照规划要求以及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噪声控制,噪声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不会对周边生产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生态:规划实施将对局部生态系统带来一定的影响,不过在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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