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我局委托了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了《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需对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工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概要:本项目全线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路线起于红原县色地镇年朵坝附近,接郎木寺至川主寺高速公路,经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红原县城、安曲镇,止于安曲南,接久治至马尔康高速公路。
本项目推荐方案(+++线)全长.公里,全线设桥梁/座(含大、中、小桥),占路线总长的.%;全线设隧道/座,占路线总长的.%,其中长隧道/座,中、短隧道/座;桥隧比.%。设互通立交座,其中枢纽互通处,一般互通处;服务区处,停车区处;永久占用土地.亩,路基土石方挖方.万立方米、填方.万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工程.千立方米。
项目拟定本工程计划安排如下:本项目拟于年底开工,年初建成通车,建设期年,即年、年、年。本项目投资估算给.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崇列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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