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等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一、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石泉经开区池河片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石泉经开区池河片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亩),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座,处理规模近期: /,远期:/。自污水处理厂回用水池引出回用水管道,预留回用水管道接口至处理厂围墙外。污水处理工艺为“粗、细格栅+集水池+旋流沉砂器+调节池+水解酸化池+ 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回用水池”,剩余尾水达标排放于受纳水体(顺风河沟)。出水水质执行《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标准。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方主任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编制单位:安康山水环创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胡工 -邮箱:@.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_.。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书信、电话和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六、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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