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甘洛县团结南街物资巷号凉山州甘洛生态环境局邮编: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甘洛县垃圾收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凉甘环建审〔〕号.年月日附件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生态环境局关于甘洛县垃圾收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凉甘环建审〔〕号甘洛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甘洛县垃圾收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况及建设的可行性甘洛县垃圾收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位于甘洛县田坝镇勒基村,项目总占地面积.公顷(约.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主要新建生活垃圾处置车间、净水设备间、综合水泵房、综合楼、配套处理车间(即餐厨垃圾处置车间)、油泵房、烟囱、配套道路及转运场地等,形成/的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的餐厨垃圾处置能力。同时对现有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设备改造升级,配备相应的转运车等设备。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同时,本项目已取得甘洛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对甘洛县垃圾收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函》(甘发改〔〕号)、甘洛县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四川省及凉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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