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在《万吨/年磷石膏烟气制酸改万吨/年硫磺制酸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是贵州省大型复合肥生产企业,其中磷酸产能已达万吨/年,每年需消耗硫酸约万吨。目前建有万吨/年硫磺制酸一套,万吨/年磷石膏制酸装置两套,现已改为生产硅钙钾镁肥,由于硅钙钾镁肥市场容量有限,仅开一套装置即可满足市场需求,这样硫酸缺口约万吨/年,另外根据后续的公司产品规划,蒸汽缺口约万吨/年。为了解决目前生产硫酸严重缺口及蒸汽不平衡问题,公司决定对一套闲置的万吨/年磷石膏烟气制酸系统改造为万吨/年硫磺制酸系统并副产蒸汽万吨/年。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项目所处区域现状为厂区现有建设用地,项目关注主要环境问题为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带来的环境问题。()结合项目拟建区域周边环境现状,论证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与周边环境承载力、环境要素及专题要素影响和关系。()结合地方性、园区规划、十四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论证项目的可实施性。()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对工艺情况、处理设施的技术要求、产品指标、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国家均出台了相应的控制要求。本次评价过程中,对照项目的设计资料,通过对项目拟采用的处理设备、工艺路线及污染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及项目依托设施可行性。同时,估算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预测项目可能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并结合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现状,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对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污染源,分别按规范要求,明确其处理处置措施;对项目运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明确其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三、建设项目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熔硫废气采用湿法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去除率不低于%, 能够达到《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工艺废气经过现有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污染物能够达到《硫酸工业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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