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保亭县实际,我委对现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地点: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件请发到:@.()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发展改革委室,邮政编码:。()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联系人:彭先生。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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