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宁东基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宁东基地拟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中煤基新材料产业区部分优化调整,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号)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宁党办发()号)有关要求,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征求公众及社会各界意见。
一、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降低宁东基地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拟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中煤基新材料产业区部分优化调整,分为化工区和非化工区两部分,将青铜峡铝业分公司等非化工类项目及人员密集场所调整出化工区规划范围,放在非化工区规划范围内。
(一)现有规划范围
煤基新材料产业区东至边沟,南至马莲台电厂,西至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基新材料产业区区红墩子矿区铁路专用线,北至边沟拦水坝米处;控制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二)调整后规划范围
煤基新材料产业区批复总面积.平方公里,分为化工区和非化工区两部分,其中化工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北区为.平方公里,南区为.平方公里。非化工区面积.平方公里。
化工区(北区)四至范围:东至国道西侧约米处,南至宝胜路与平罗路交叉口,西至铁路专用线,北至边沟。
化工区(南区)四至范围:东至华龙项目区围墙东侧约米处,南至铁路专用线北侧约米处,西至现状水泥路,北至华龙项目区围墙北侧约米处。
非化工区四至范围:东至国道,南至马莲台电厂,西至铁路专用线,北至兴庆路。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内容
(一)政治性评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
(二)合法性评估。决策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决策制定部门是否具有制定相应决策的职权,政策制定审查、审批程序是否合法。
(三)合理性评估。是否符合新发展理念要求,是否符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近期和长远发展要求,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是否兼顾企业与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四)可行性评估。是否与宁东基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是否按照规定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所需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范....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