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建设单位: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
联系人及电话:胡智敏;联系电话:
(二)环评中介服务机构: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艳飞  
三、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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