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通州湾作业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先期); 建设地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通州湾作业区一港池西侧南端; 建设单位: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座万吨级码头、座万立方米的乙烯储罐、厂外管线等。其中,码头区布置座万吨级液化烃泊位(#),利用岸线长度米,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万吨/年,主要进行乙烯接卸,年吞吐量.万吨。罐区建设座双金属壁全包容低温乙烯储罐及配套的压缩机、乙烯冰机、地面火炬、消防水泵站和循环水站等公辅设施。厂外乙烯、天然气管线采用管廊架设的方式敷设在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与罐区之间的公共管廊上,管廊的相关手续办理及工程建设由通州湾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轻微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须切实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建设、运行期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标“世界一流化工园区/企业”,不断提高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达一级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泥构件养护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交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施工悬浮物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优化施工工艺、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等措施来减缓疏浚作业对水体的扰动。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等,经码头面污水收集池、罐区污水罐收集后,通过槽罐车运至位于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的后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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