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日期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审批时间审批文号年月日广东天高互动科技智能工厂项目广东天高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南山湾产业园区单元地块西北侧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汕环濠建〔〕号  附件:关于广东天高互动科技智能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保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单位: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濠江分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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