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号令)的要求,为推进龙门大健康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让公众了解规划内容,同时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龙门大健康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龙门大健康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况:龙门大健康产业园规划总面积为.平方公里,共分四个片区,分别为北片区(生命医药大健康产业,.平方公里)、中心片区(电子信息、绿色数据产业,.平方公里)、南片区(新材料产业,.平方公里)、西片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龙门大健康产业园立足惠州市北部生态发展区定位大力发展“大山经济”,撬动差异化高质量发展,建设以健康制造为特色的湾区健康产业微中心,与广深保持适度的空间距离(-公里)发展健康特色产业,以健康制造为特色的健康产业为中心与中心城市产业联动。规划了“+”产业体系,以“医药与生命健康、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数据、高端装备制造”为五大主导产业,个未来产业,包括“人工智能、高端电子信息、其他未来产业”。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年惠州市龙门县环境空气城市日均值报告》,项目所在区域的₂、₂、、₃、₁₀、₂.₅六项基本因子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园区附近地表水增江、公庄河监测断面中各项监测因子需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由监测结果可知,五日生化需氧量略微超标,其他监测点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水质标准要求,整体水质保持良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产业园各片区场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产业园各片区内部及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产业园周边道路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项目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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