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号邮 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国道高县绕城公路项目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文江镇高县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处四川鑫百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路线起点桩号+,顺接国道珙县至高县段(原省道),终点桩号+.,路线全长.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米,桥梁与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主线设置桥梁大桥.米/座(含互通),中桥米/座;天桥米/座,桥梁占路线长度的.%;设置隧道./ 座,占路线长度的.%。桥隧比合计约.%。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一)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从施工储料场的合理设置及储料的堆放、施工工艺的处理、施工废弃物的处理等方面进行合理安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临时工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拌合站沥青的存放、加热、使用均应在密闭循环环境下完成,沥青废气经“喷淋+电捕焦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高排气筒排放,所有拌合站应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的通知》(川建散水〔〕号)要求及《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规定,所有料场实施封闭,并设置喷淋降尘装置,严禁露天堆放;搅拌楼整体封闭,上料、配料、搅拌等生产过程实现封闭运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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