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
江苏嘉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套智能电动座椅及配件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万套智能电动座椅及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城北街道邓园社区组;
建设单位:江苏嘉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恒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万套智能电动座椅及配件。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表面处理线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混凝+水解厌氧+接触氧化+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初期雨水一同接管至如皋市恒发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接管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中等级标准。
.废气治理。优化工艺废气治理工作,合理设置排风机风量和排气筒数量。本项目抛丸、投料粉尘、切割、焊接烟尘由袋式除尘器处理,电泳废气、固化烘干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粉粉尘经收集通过“旋风+滤芯回收装置”处理,注塑废气经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废贮存废气经收集通过“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工艺尾气分别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米;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标准,厂区内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工段产生)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标准,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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