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行“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号)和《蚌埠市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等文件的要求,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完成《蚌埠经开区临港产业园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年版)编制工作。现将成果予以公示,供区域内入驻项目使用。报告适用期限原则上与评估成果中现状监测数据有效期(年)保持一致。但对检测数据无法满足环评有关技术导则要求的,应进行针对性补充监测。 附件:《蚌埠经开区临港产业园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年版) 附件:区域评估检测报告 蚌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蚌埠经开区临港产业园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版). 附件 区域评估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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