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舒兰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项目 吉林市舒兰市天德乡农富村 舒兰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岚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市舒兰市天德乡农富村。项目在依托厂区现有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基础上,在保持单台日焚烧能力吨/天不变,且优先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生产设施掺烧一般固体废物。项目设计单日最大掺烧能力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单日最大掺烧量吨,年最大掺烧量吨,工业固体废物单日最大掺烧量吨,年最大掺烧量吨。 (一)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废气经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二)严格控制掺烧废物种类及比例。做好入厂污泥化验工作,禁止掺烧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泥。严格控制入炉污泥掺烧比例,落实煤质相关指标控制要求,建立污泥掺烧期间燃煤煤质记录台账。(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泥库恶臭气体负压密闭导入锅炉内燃烧,不外排。锅炉烟气须经有效除尘、脱硫、脱硝及协同去除氯化氢、重金属和二噁英的措施处理,确保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中限值要求,二噁英、氯化氢及其他重金属污染物及其化合物达到(参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中限值要求后,经高度为米的烟囱排放。危险废物暂存库采用封闭结构,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中标准要求,经不低于米排气筒排放。(四)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各类废水应优先考虑回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运行期污泥库及污泥仓地面冲洗废水经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全部回用于输煤栈桥冲洗,不得外排。(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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