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年第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将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塘矿段延深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首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塘矿段延深工程位于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设计开采规模万吨/年,矿区面积.平方公里,矿石经破碎后送新龙坝选矿厂。矿山设计采用竖井开拓,划分南、北两个采区,采矿方法为大直径深孔阶段矿房嗣后全尾砂充填法。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保情况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塘矿段矿区范围.平方公里,设计规模万吨/年,现正常生产。矿山采用平硐+斜坡道联合开拓、大直径深孔阶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井下矿石通过汽车运至地面堆矿场破碎后再由胶带机运至新龙坝选矿厂。矿石破碎及充填料生产期间粉尘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外排;井下废水及堆矿场淋溶水经环保站(处理规模/)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外排;各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外排。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再淞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五、公众意见表下载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牛场镇瓮福磷矿
七、公众信息反馈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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